描述详细
工程量较少,只需报主材费和运费,施工合同的付款方式:
(1)墙地砖、石材安装施工完成,经甲方验收确认后付至合同总价的30%;
(2)工程全部完工,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对应价款的80%且不超合同总价的80%;
(3)双方结算完成且书面确认后30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7%;
(4)结算总价的3%作为质保金,至质保期满(质保期2年)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。
(5)甲方每次付款前,乙方应开具合法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,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,且不承担责任;如乙方提供的发票不合法,应支付票面金额20%的违约金并应按甲方要求期限内进行更换。乙方须提供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